| 协议简介
本协议申明了你在使用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时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请在上交注册表之前仔细阅读。你递交注册表的任何行为即已表明你已阅读并接受和签署了本协议。
一、协议
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在"用户服务协议"(包括报价政策、隐私政策以及本项用户协议)规定的条件下向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在递交注册表或使用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时,即表明同意接受上述协议约束。
二、注册
要申请使用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必须以你本人或申请服务的经营实体的名义向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递交一份完整的注册表。
递交注册表时应申明并保证(a)本人年满18周岁;(b)被申请者合法授权签署此协议,并对申请者的行为负责\(c)申请者合法经营如注册表中所描述的业务。申请者应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申请者在递交申请表时已确认以下事项,并充分知会及愿意承担以下潜在风险;
三、协议(包括报价政策、隐私政策)的修改
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可按本条规定修改该协议。如果用户不能接受所作出的修改,可以通知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不接受该协议,并将终止接受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公布询价或报价),将被认为已同意所作的修改。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修改:
(a)在以前公布协议和条款的位置公布新协议和条款。
(b)在网站发出通知告知用户。如果用户在注册表中同意,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会进一步进行用户审批,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用户。
四、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
在接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之后,我们将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向注册用户提供服务。
1.描述
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由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开发并拥有所有权利,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是指下列任一或全部服务:
a)授权用户进入并使用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网站,包括网站的密码保护及其他保密部分;
b)提供某些特定的网上服务。
2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的获得
可否顺利获得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用户与互联网的连接是否顺畅、互联网的连接速度和网络骨干设备状态等等。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将努力保证其服务每天每时都可获得,除了必要的维护宕机期间外,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将迅速解决用户遇到的任何技术问题。
3.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的使用
(1)严禁欺诈或操纵用户不能操纵任何非法手段,或以任何方式错误使用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用户应该仅从自己的帐户中递交或接受信息,而不应使用自动装置、软件或者系统对本系统做出反应。
(2)密码和安全
用户应该一直对其用户名称和密码保密。如果用户是一个公司、企业或者其它法律实体,它可以允许其员工使用用户名和密码,只要用户对其员工的一切活动和费用负责。允许第三方使用拉拉手服务是被禁止的,是对协议的违背。如果出现泄密,用户应立即修改密码。因为本身泄密而出现任何非授权使用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的行为,由用户自己负责。
五、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内容;知识产权
1.使用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的权利和限制
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保留对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和内容(定义如下)的各种权利、资格和利益的所有权。用户不应复制、抄袭、拷贝、销售、转售或出于任何商业目的非法利用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提供的服务和内容。用户不应反向设计、分解任何可以从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获得的软件源码。
2.其它用户信息和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内容的定义
通过使用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用户可以获得其它用户根据本协议(其它用户信息)的规定向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提供的信息,这些信息应该保密并只用于通过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联系买方和卖方。其它用户信息是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内容是指在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网站上可以获得的并受到版权、商标和其它知识和专利权利保护的任何数据、信息、文件(包括软件)和图形。
3.对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内容使用的限制
对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内容的使用受到本协议的限制,并适用版权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包括有关保密信息和其它专利的法律)。用户不能透露任何信息和内容(除非是自己的)给第三方。
六、担保的限制
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对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的安全性或持久性,以及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不作任何担保。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特此宣布:不会对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的服务、内容、网站作出任何明示、暗示或法定担保。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的员工或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的代表所提供的任何口头建议或书面信息都不构成担保,注册用户也不应依赖上述的材料或信息。
七、不可抗力
如果无法提供服务是由于网络传输损耗、地震、联络损耗、火灾、洪水、战争、自然灾害,或其他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在合理范围内无法控制的、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类似Y2K问题以及"黑客"的恶意侵扰)造成,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对因此无法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包括隐私政策,构成注册用户与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之间关于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服务的完整协议。如本协议的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法强制执行,那么该部分应根据本协议适用的法律进行解释以便能尽量反映缔约双方的真实意图,协议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按照本协议第三条修改和更新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